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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肖律师!我目前在本溪平山区北台镇的一家私企上班,五月四号上夜班矿长查岗,当时我并未睡觉,我在工作房间窗口那趴着。他用手机录像说我睡觉罚款200元。我不服和他发生争执,他停职我四天。四天后我去找他,他给我调岗降薪,因为我接受不了调岗后的工资待遇,我离开了单位。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单位要求解除合同,要经济补偿吗?

其他 2019-05-13 15: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未满,但如果用人单位进行调岗属于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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