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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父母去世后,我和两个兄弟签订了一份家产分单,分单明确依照遗嘱房产归弟弟所有。现在我知道遗嘱有瑕疵,遗嘱有我父亲自书,有我父亲和母亲的签名及日期,有见证人签名及日期。遗嘱只能表达我父亲的50%归弟弟所有。02年由于误解遗嘱为全部房产。房产一直由弟弟居住使用,现在我想推翻原家产分单,重新分配遗产还可以吗?超过诉讼时效了吗?

诉讼 2019-07-10 16: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两年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受到伤害,权利人没有去法院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以支持权利人诉讼请求。2、父亲没有立遗嘱,哥在全家不知情(指父亲其它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不知情下),把父亲的房子改为自己的名字,那么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此事两年内,起诉哥哥没有超过诉讼时效。3、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一,遗嘱继承公证,必须要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二,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  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
  • 如果同时有父母的签名,那么就没有必要再诉争了。
  • 您好,可与继承人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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