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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4月18日晚开车送员工上班,一名司机同事搭顺风车下班的时候与员工发生冲突,我看不惯工就多了几句嘴,后来她找人来打我们,但我们到了别的公司门口她男朋友的人还没到,我便又去了别的公司送人,司机同事下车后,我过了40分钟返回再去接人,他们还在等着,找那个司机没找到,于是我便被他们5个人拿1个砍刀和1个双节棍打了一顿,然后我开车回到公司,公司让我报警,后来她和我一起去的派出所,去医院左眼缝了7针。坚定鼻子骨折,为轻伤,医药费花了2800多元(没钱住院),还有很多其他费用和误工费一共花了4200多元。第三天派出所把他们都抓了,但他们交了4000元押金又放了。调解时,对方说出4000,我要6000,他不同意,现在派出所说已经把他们抓了,我说他们不是交了4000元押金吗,那把那押金给我做医药费,但派出所说押金不能给我,叫我自己去法院起诉他们。我连去法院的程序都不知道,况且还要诉讼费,还得请律师,我没钱啊,就算我赢了,赔给我的钱也肯定会花完。我想一走了之,但我还欠了公司3000块医药费,我走了,公司要是起诉我,那我不是得不偿失吗,我该怎么办啊?

行政诉讼 2009-05-20 21: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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