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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请事假和病假是怎么规定的,扣钱和扣分合理吗

其他 2019-05-17 0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职工患病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工支付病假工资;劳动合同无约定的,按照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支付病假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病假期间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和本人,以病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病假工资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缴纳。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的,单位应当给予医疗期。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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