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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一朋友因犯法坐牢一年期间,委托好朋友替其收回当事人外债40万元,满刑后要求其朋友归还所收之款项,但朋友私自把该款挪用了18万并无法如数归还,只还了22万,时间离现在已边去一年,期间多次催其还款未果,因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只做了口头承诺,没写借条之类的凭证,如果现在找其写借条并让他履行还款义务,这种情况是写借条还是欠条,该怎样写才具有法律效力,现其没有还款能力,名下有房产,可以把房子做抵押吗?

其他 2020-09-28 08:5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可你好,可以写借条,可以用房子抵押。
  • 可以写欠条,写清楚事情的原委,约定付款时间,如果需要抵押的,也可以进行抵押登记。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防范风险
  •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1、《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2、《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即是说,该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应当自要求偿还借款时起算。合理期限不能超过1年。
  • 情况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 有欠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1.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其拒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2.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将不归还或者推拖还款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
  • 建议先保存案件事实证据律师来帮助你主张合法权利
  • 你好,你的问题需要了解再沟通
  • 你好,搜集证据起诉索要。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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