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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离婚女人,和一个没有离婚的男人同居了十多年,现在他打我,想离开他怎么办,

离婚 2019-09-07 02: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开即可!
  • 结婚没有同居,无论分居多长时间都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坚持离婚,你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至于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取决于你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其中关键在于你能否证明存在着因为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2年以上的事实。因为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以上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该判决离婚。否则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对方又坚持不离的,法院一般是判决不准离婚的。
  • 没有离婚就与其他人同居生活算是重婚吗?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就算重婚,其实就是与法定配偶之外的异性形成了事实婚姻,而本身没有与法定配偶又没有办理法定离婚手续的就属于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 共同生产或经营所得可以要求公平分配,一方不能分割另一方的个人所得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同居关系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这也就意味着当事人无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二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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