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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下婚前男方自己贷款买楼,结婚后也没在房产证写我的名字,结婚后还供了十年,都是他供的,因我没有工作,请问下,婚后的供的十年离婚了我有份的吗?

离婚 2019-05-18 08:3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一同还贷的,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您是可以要求分割。本律师专注婚姻家事案件,如需帮助,可或至我所面谈咨询。
  • 你好!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追问】那如果我在不知情他偷偷把房卖了呢?因房产子只有他名下,所以如果他这样做又把钱转移了,我可追究吗?
    【回答】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您好,如果您没有参与还贷的话,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结婚后供的部分及增值部分都是可以分的。
  •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可针对增值部分要求分割。本所专业处理家庭婚姻案件,可来电咨询
  • 你好,你作为家里有一份子,婚后的收入属于共同的,所以是有份的
    【追问】那如果我在不知情他偷偷把房卖了呢?因房产子有他名下,所以如果他这样做又把钱转移了,我可追究吗?
    【回答】可以起诉他,把属于你的那部分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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