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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是两年以前,我和老公在卖早餐,有个人来我店里吃东西,把我的店砸了还把我老公打了。当时我老公手里正拿着一个碗正准备打豆浆,因为他把我老公从马路这边打到了马路对面,在打斗的过程中我老公逼不得已就把豆浆碗打到了他头上。造成了他轻伤一级,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事情都过去两年了,现在他要提起诉讼法院还受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办,会被拘留或者判刑吗?民事案件多久就过了申诉期呀?

损害赔偿 2019-06-12 02: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哪里?具体面谈商量。
  • 你好,民事诉讼的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3、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4、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应当先报案,公安局根据法医鉴定结论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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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会被拘留或者判刑吗?民事案件多久就过了申诉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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