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放学途中校车因公路施工改接送地点,孩子经过施工路段,因施工路段没有任何安全警示与安全措施造成死亡,赔偿责任与条款如何

其他 2019-05-24 15: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的具体项目最好咨询一下律师比较好。
  • 由于道路施工方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路人死亡的,由道路施工方负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