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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起诉离婚,男方传票不去怎么处理

离婚 2019-12-10 00: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法院会打电话或者上门送达的
  • 可以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 起诉离婚和分居时间长短是没有关系的,只是婚姻法有一条规定分居满两年是可以判决离婚的。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就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因此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离婚诉讼的有关流程。
  • 第一次起诉到法院离婚的话,法院都会调解一次,调解不成的,主要看夫妻关系是否破裂,在离婚诉讼中也有法官的一些主观因素,对于你所说的成功把握需要律师结合一线的司法诉讼经验,和你的个人实际情况给予判断,当然你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参照如下标准比对一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 很多人以为只要一方出轨,属于过错,那么起诉法院后即会被判决离婚,其实不然,而是要出现有非法同居等情形,否则的话法院将难以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过,如果发现对方确实有非法同居行为,但依靠自身难以掌握证据的,可以在必要时找个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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