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5岁小孩车祸死亡该咋赔偿

其他 2019-06-22 07:1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交警认定责任,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联系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计算概述
      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8、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赔偿数额要根据死者的具体情况,比如事故发生地、死者住所地、被扶养人人数等综合计算。
     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70万左右。
  • 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需要具体计算的 。
  • 这个赔偿涉及死亡陪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情况建议详谈!
  • 根据责任认定书费责任划分来计算赔偿数额。
  • 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