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生育险公司去年11月份开始拖欠,12月份本人生孩子,至今年4月份才补缴所有月份的社保费用,请问还可以报销生育险吗?

其他 2019-05-20 0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你好!补交社保费中,例如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如果断交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多缴可多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中断,将从下次缴费时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 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