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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请的员工下个月要请假半个月,本来正常上班每个月休息两天,下个月他只上半个月的班,那个说好的休息两天该怎么算,是该付工资给他吗?还是不该付给他?可是他没有上完一个月,我不想给他

其他 2019-05-20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请假工资怎么扣的回答如下:一、病假:  1. 病假证明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开据;  2. 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  1) 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  2) 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假建议书。  3. 如果公司发现病假证明不合格将视为事假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的工资及全勤奖;如有造假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4. 员工病假每月审核期间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请病假不能超过1天  2)每月累计病假1≤2,扣除全勤奖100元  3)每月累计病假2,扣除全勤奖200元  其余工资严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员工守则》《员工手册》中第2.5款关于病假工资规定的扣除比率执行(详细规定见公司《员工守则》《员工手册》)。  操作规则:员工必须在休假后一周内将休假单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如果超过一周(指从休假回  来当天开始计算)仍未交假单的公司一律按事假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事假(每月计算时间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 任何请事假的员工在本月将没有全勤奖金;  2. 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3. 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公司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将视其自动离职。  4. 薪金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补贴)÷21.75×事假天数。  三、年假:  公司将给予员工年假以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获得充分的休息时间,公司鼓励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进行休息。  享受带薪年假条件如下:  1、所有公司员工在服务期满一年后均可享有12个工作日的年假,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试用期内员工无权享受年假。  2、在服务的第一年,员工可享受的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时间按比例计算:  工作日数÷365天×12天  3、员工雇用终止时,未休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计算平均工资:  月基本工资÷21.75×剩余年假天数  休年假必须提前申请:  1、请假≤1的申请,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  2、请假少于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  3、请假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4、请假超过连续十个工作日的申请,必须提前两周提出。  操作规则:任何员工休年假,必须填写正规的年假申请单,并提交部门经理批准,再递交行  政人员登记,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假单请求(特殊情况除外)。(员工的年假单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单经理交。) 
  • 关于加班工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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