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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现车祸,交警责任划分五五,对方承担60%,我是40%,现在我的自行车车价是1000元,现已损毁,医药费我自己用了近两千,对方修车费大概是6000,那我是不是还要付给对方钱,要付多少钱?

其他 2019-07-19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发生车祸后,应当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并依法进行报警,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相应处理。一般是由交警进行现场勘查,然后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通过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来划分双方具体的责任,由此进行赔偿。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强制义务,因此机动车方未投保交强险的,由其在应当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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