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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丈夫这一年来,以各种手段借口逼我,以我名义借贷30多万元用于归还他在外面的欠款,他现在已经到了天天要钱的地步,我实在忍受不了了,想离婚摆脱他,又担心所欠欠款还不上,请问我应该怎样做,取得什么证据能够起诉他把婚离了,欠款由他来承担?目前他名下有两个房屋,其中一个还没有还完贷款

离婚 2019-05-24 0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问题有些复杂,详情致电。但可以尽量满足你的诉求
  • 你好,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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