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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两人未领结婚证,但是在一起生活了20多年,生了两个孩子。女方父亲在2014年左右平房动迁,给补助了10万,父亲与女儿各拿了一半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女儿的名字,父亲多余的钱就存在了女儿名下的银行卡上,现女儿身故,男方来收房子和钱,是否可以。

离婚 2019-05-24 08: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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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首先得确认夫妻关系,没登记的就不是合法夫妻,就不享有继承权。
  • 走继承程序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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