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和老公离婚了,两个女儿都判给了我,我和娃的户口当时没有从老公村迁出来,而是从立了个户,请问现在村里拆迁我和孩子能享受到村民待遇,和双女户待遇吗?

离婚 2019-11-30 03: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落户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否迁出?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可以 ,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需要村委会认可 。
  • 应该可以享受村民待遇。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咸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