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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哺乳时间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怎么解释呢?

妇女儿童权益 2011-10-11 15: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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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可以离岗哺乳,但是一般都采用提前一小时下班的方式,具体的可以和单位协商,不建议跟单位用法规条例来谈判,效果不会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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