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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家,举办婚礼半年,如果离婚彩礼钱怎么办?我是女方

离婚 2019-09-13 05:49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明确规定,需要归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钱原本就是为了让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成,那么婚前给付的彩礼钱是肯定要退还的。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通常男方婚前给付女方的彩礼钱,最后都用到了双方婚后的共同生活中,但是如果双方仅仅结婚登记了,还未共同生活便离婚的,那么彩礼钱也是要归还的。这样一方面也是防止,一些为了得到彩礼钱而骗婚的行为。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这种情况在一些农村地区较为常见,对于一些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因为彩礼金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但是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那就不用退彩礼或退一部分。
  • 你们双方有领结婚证吗?
  • 1,如果婚后共同生活了,离婚时一般不退还礼金
    2,如果婚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因为给付礼金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退还
    3,《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钱一般不需要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这两种情形时,一般法院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而且女方用彩礼钱在登记结婚前购买的家具、家电、汽车、首饰等财产应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你好!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收到的礼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如果结婚时间不长,彩礼一般要退,具体退多少可以协商。
  • 你好,请问办理登记手续了吗?
  • 您好,退还彩礼的三种情况: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3、因为彩礼结婚,使给付方生活困难的;符合三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会支持原告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的!
  • 你好,对方可以追回部分彩礼。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我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 你好,办理结婚证了吗?
  • 如果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般彩礼是不退的,未领取的会根据情况部分退还。
  • 你好,要退一些的,看证据了
  • 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的
  • 你好,这个有没有办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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