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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我老公都是湖北宜昌市城市户口,已经生了一个女儿快五岁了,现在想再生一个孩子请问现在的政策可以吗?户口能上吗?若不行罚款是多少?

其他 2011-10-14 15: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违法生育对象在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下,必须先到市、区计生部门备案,再到公安部门上户口。 2、上户口和征收社会抚养费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上了户口后仍然要征收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没有优惠政策。 3、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每年的数额不一样,具体数额咨询当地计生办。具体标准是: (1)、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2)、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4、小孩户口上哪里请查询《户口管理条例》
  • 您好,具体咨询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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