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于2018年12月1日到湖南长沙一家私企上班,2019年4月10日离职,期间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我于2019年4月12日向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补偿我1.未买社保补偿我0.5个月工资;2.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我3.3个月工资;劳动局相关人员调解过后,公司还是不愿意给补偿,现在定于2019年6月4日开庭,请问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9-06-02 07: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