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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在省道机动车道,行人快速横穿马路。我及时避让,刹车。碰到我车侧面,受伤。但是交警把责任全部给我了,难道行人没有一点责任吗?道路是没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中间有隔离带。没有危险路段标识,没有照明,没有限速标识。我的车速在40-50迈。责任书上就说因操作不当,未在夜晚行驶驶和容易发生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车速为原因。责任书没下之前交警就说我全责,你有三者险怎么也够赔了。如果我复核有希望不是全责吗?

其他 2019-05-30 14: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 车祸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责任书,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修好车后,你去提车的时候需要先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把前面说的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和修理厂给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给对方进行赔偿。
  • 你好,如果行人存在过错的话,建议积极复核。
  • 您好,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不满意的话可以在三天之内提出复核,也有希望的,不过几率很小,因为行人也属于不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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