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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儿媳是外来媳妇,户口还没迁来上海,这次我们市区的老房子拆迁了,我儿媳妇能得到动迁份额吗。对这一类群体国家有哪些政策

拆迁补偿 2020-02-22 03:2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这个一方面要看当地拆迁安置政策,你可以具体咨询一下征收部门。另一方面,如果征收机关不予赔偿的话,那么你可以看看是否符合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如果都合理,那么你的情况不赔偿就是对的。否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各地拆迁政策不同,需要依据当地拆迁公告来确定。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受补偿。
    ,也就是必须当地农业户口并且履行了组织义务的才有资格获得补偿并享有分配集体资产的权利。按人口确认合法面积补偿也有前提条件,必须是被规划控制或者由于政府原因不能办理建房手续的地区。胎儿必须在最后实施公告前出生并落户于村集体农业户口才有补偿。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 一般情况下,没有户口不影响拆迁权益的取得。通常以房产证为准对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 需要看具体有无被认定为同住人
  • 如果是公房动迁、你儿媳妇在此处居住5年以上,有权分割动迁补偿。
  • 首先要看是公房拆迁,还是私房拆迁,第二,要看你媳妇跟你儿子,婚姻,时间长短,还要看是否在拆迁房内实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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