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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别人向我借了十三万,借期三个月,约定月息是六分,等于是每个月七千八百元利息,但是三个月的利息一起写在借款本金上,他给我打的借条加上三个月的总共是向我借了十五万三千四百元,第一个月利息已经扣除,实际给他转账十二万二千两百元,现在利息他也不给了,电话也不接,借条5月18日已经到期,请问我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吗,会胜诉吗,谢谢。

离婚 2019-08-18 17: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有证据的话,可以去诉讼解决的。
  •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您与对方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对方应该按照借贷约定向您履行还款义务,既然您起诉到法院,法院应该审查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如果的确属实,应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其次,本案法院三年没有解决,按照法律规定,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因此,法院一直久拖不决,那么您可以办案法官进行沟通,并向检察院要求进行法律监督。再次,关于利息问题,如果你们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自从您起诉之日起,您都可以主张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也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对方一直不予履行,您可以主张支付罚息。最后,建议您跟法院沟通同时,积极也跟当事人沟通,并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例如银行账号、资产等,然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便于后续执行。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 述的欠款为借款的,则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借款利息;如果已经超过了约定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自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的利息,并且可以主张借款人(债务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如果是买卖合同等业务欠款的,则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超过约定的付款之日起算的利息,一般可要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 根据你的描述,建议去法院起诉,但是法院只保护月息2分的利息。你约定利息过高还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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