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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公司,但总公司没有实际控股,只交管理费给总公司,财务独立核算,财产全部由分公司的股东置办,业务也由分公司自己开展。 请问法律上承不承认分公司的财产归分公司所有,且不承担总公司的债务。

公司成立 2018-03-26 22:1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虽然分公司与总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但从法律上来说,总公司对外无法承担债务时,也可以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分公司无法承担债务时,总公司也应承担.
  • 你好,法律上不承认分公司的财产属于分公司独立的。如果总公司破产或者债务被起诉,分公司也会被执行的。 建议你委托律师给你们提供帮助。 我们可以帮你的。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建议来电或者带上资料来所当面咨询律师。
  • 你好,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 根据我国的《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现是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然后是拖欠 的国家税金,然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现一个顺序的债务,那么后一个顺序的债权就不能得到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 那么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因此,对于五彩广场的问题,应当是按照6:3:1的比例进行清偿。
  • 如果股东不尽清算义务,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程序:公司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定清算方案,并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分配财产;制作清算文件、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办理注销登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制定破产财产按如下原则分配:
      一、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 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 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 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 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 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 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 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四、 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 总公司对外无法承担债务时,也可以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分公司无法承担债务时,总公司也应承担.
  •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分公司的财产都属于总公司所有。至于内部是如何核算对外没有约束力。建议平时委托律师法律顾问。
  • 总公司对外无法承担债务时,也可以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分公司无法承担债务时,总公司也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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