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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因厂房搬迁老板拖欠我们两个月工资,而且是常年拖欠两,三个月工资,老板要求我们去新厂房上班,但是我们还没有收到这两个月工资,我们拒绝去新厂上班,可以申诉解除合同吗?还有经济补偿。

其他 2019-06-06 1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单位克扣拖欠你工资、强迫劳动。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赔偿。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必要时,你可以进行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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