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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有6个院,每个院有800多户,我们院的总出口,也就是我们第一栋楼的楼墙角下的绿化被开发商强制开挖2米多深、宽及几十米长,建地下商场,门口建侧所,商场内就我们这栋楼18层及整个院地下车库的承重梁(很密集的承生梁)。遭所有业主的抵制,开发商以此绿化带不是我们业主管辖区为由强制开挖。开发商的此行为我们院的业主有权维权吗?

其他 2019-07-25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在维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重视签订好合同。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明确,每一项服务内容达到的服务标准要量化,比如说要求物业企业提供三级服务,公共楼道保洁每天清扫1次等。
    2、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评判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是否到位一定要依据合同,假如说合同约定物业企业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保洁人员按照约定做好了,就应当说物业企业该项服务到位,两次清扫之间的公共卫生需要业主自觉进行维护。
    3、要明确维权责任人。明晰责任是业主维权的前提,业主在维权前一定要知道维权的对象。有的常因开发商遗留问题、未办理产权证、个人财产受损等原因与物业企业发生冲突,这些都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属于物业企业的职责范围。四是要理性维权。
    总之,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调不了的可以到小区所在地的区县物业办申请调解,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 小区绿化带属于业主共有还是物业所有?小区绿化带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物业管理公司只是负责小区的日常服务,对小区内各项设施(包括绿化带)没有所有权。绿化带属于公共场所公共设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在接受物业服务委托,对绿化带有保管、维护、养护的职责。
  • 如果没有进过规划,就是违法的,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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