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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午5月10号中午上班路上出现车祸,现在因为身体没有回复好不能去上班,老板就借题把我辞退,还无理扣除我工资,并不发放,说我不是去他哪里上班,车祸他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7-06 1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根据以上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那么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即不可以扣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好:1、上下班途中非自己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才视为工伤,所以您先要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看如何认定责任。2、如果您是非主要责任,则构成工伤,可以要求公司申请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3、但在仲裁之前,您需要收集证据您与公司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据例如:工资条、人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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