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合同要到期了,公司也要搬到外地去,现在续签合同,公司要求劳动报酬和工作岗位由公司视情况另行通知,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9-06-12 17: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如果原公司只是 在市 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 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 及其他责 任;如果公司向市外 搬迁、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 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被迫辞职情况下,要求支付 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
  • 补偿金申请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不合理的,可以考虑仲裁解决。请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