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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上约定2012年5月1日交房,开发商至今没有达到上房条件,我与14年4月份与当时的物业公司办理了上房手续。合同上有注明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事项,按日支付违约金!请问我现在还可以起诉开发商赔偿我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吗?如果可以是从12年5月1日至今还是到14年4月为止!?违约金按日结算及至今未达到上房条件适用诉讼时效吗?

诉讼 2019-08-26 22: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从12年计算。
  • 一般来说,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照合同进行赔偿,如果开发商不进行赔偿你可以拒绝收房,只要你一直不收房他们就一直无法拿到你的房款,因为房款是在房管局“监管资金账户”,最好的方式就是先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话,直接请求仲裁或起诉都可以,只不过比较耗时间和精力,还是协商最好了。
  • 购房违约金的计算  在开发商的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有的是预期90天内,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  第一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  第二违约金计算,根据双方约定合同按多少比例的计算方法,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  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事项包括:  (1). 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 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 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 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 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 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并产生一日的违约金,违约越久,违约金总数会越多。在诉讼时,开发商会援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分情况处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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