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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装修需要一笔资金,但是老公的申请被拒了,所以想用我的名义申请贷款,用于房子装修,但是房子的名字是老公爸爸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之后,这笔贷款是由我个人承担还是两人共同承担

离婚 2019-06-11 14:3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 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您好,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
  • 你好,一般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 你好,一般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连带责任
  • 婚内共同生活的债务夫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的债务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且不知情的话,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 详情建议你联系律师,由律师为您解答。
  • 你好,关于债务方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一方对外举债并未用于夫妻生活的,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配偶无关。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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