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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知询的是我爱人结过婚以有一女,我是未婚,婚后我们又生了一个孩子,如果在生育一个孩子算超生吗,我是少数民族,满族

离婚 2019-06-11 10: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您的这种情况,需要先申报批准之后,可以再生一个宝宝的,法律依据: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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