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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有色企业员工,有原因的离开了单位一年,回来后让我参加新员工入职考试考试考了52分,因为我初中文化,民考民,后让我待岗,待岗期间每天一个小时安全培训,干3个小时的打扫卫生,最低生活保障1650元社保扣完五险一金拿到手里几百元。这是合理的吗?

其他 2019-06-13 0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低生活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本质区别是:一个是所在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一个是所在地区根据人力成本等数据的最低要求。这个数据前者自己可以体会,后者与人力成本有关。他们都与所在地经济发达度有关系。
  •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由户主向其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书面提出。  2、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收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委托申请人所在居(村)民委员会公布申请人名单,征求群众意见。申请人名单的公布期不得少于7日。  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将申请人名单、核查意见和材料以及有关群众意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3、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后第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应当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2)家庭拥有闲置的生产性设施或除住房等基本生活必须品外的非生产性设施、物品,按变现后计算,人均值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上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函告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委托居(村)民委员会公布予以救助的家庭(下称救助对象)名单。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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