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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婚前首付款买了房,婚后女方却从来没有帮男方还过一分钱的房贷,那么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

离婚 2019-06-17 09:39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要点: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钱律师提醒:结合您的描述,如果房屋登记在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将房屋的产权判归您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参与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的自然增值,由您补偿给女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相反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您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以您的工资收入还贷款,是不能认为女方未参与还贷的。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对于购房做出的贡献更大,离婚时法院可以据此适当提高您对于房屋所享有的份额。 相关法律条文: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前购房,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分割,婚后一方还贷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还贷。
  •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如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还贷的,一般可主张共同还贷部分。
  •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均分
  • 你好,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关键要看婚后还贷情况、有无特殊约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又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您好,房本写的是谁的名字?女方有没有过错行为
  •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 按照婚后归还欠款情况区分
  • 您好!婚后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 婚后还贷的部分是共同财产
  • 您好,婚后一方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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