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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到手工资、底于最底工资,5月有31天、请假5天,上班共计时间为220小时,公司为反法律法规吗?

其他 2019-06-18 1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会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2006年12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等等。
  •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废止劳动法,只是自然废止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部分。
    劳动法规定的范围远远大于劳动合同法,处理劳动关系并不仅仅只有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当然,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仅仅对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进行修正和替代。
    劳动法涉及的问题是全面性的,劳动合同法涉及的问题仅仅是劳动合同方面的。
    从广义来说,劳动合同法是广义劳动法的一部分。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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