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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母亲在邮政局上班,已经48岁了,身体近些时间身体不是很好,晚上看不清楚,睡觉翻不了身,去年因为送报纸快递的时候骨折了,到现在留下了病,一到晚上或者下雨就疼,现在经常感到头晕不适,去年因为骨折和邮政局说,他们说要给一个说法,调工作之类的,我妈骨折后因为局长的一些说辞,休了两个多月去上班了,到现在都没说法,一级一级的找领导,领导都没给说法,现在要怎么办?

其他 2019-06-20 11:2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建议您母亲做一个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之后,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您的母亲经过休养之后回到工作岗位,如不适应现在的工作岗位,单位应该为您的母亲调岗。如果您还面临其他的问题,
  • 你好,建议你可以申请仲裁。如果是因为工作引起的职业病,可以算作工伤。请问有没有做工伤鉴定?去年的骨折事件是怎么处理的?如果需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和我联系,尽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您好,工伤要先去做鉴定,您在工作期间的受伤用人单位肯定有责任的,关键是看赔多少,您有签劳动合同吗?没有也可以先去认定的,您这种情况对您还是很有利的,不管诉讼仲裁都能获得赔偿。
  • 去年什么时候受伤的,认定工伤了吗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 你好,之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吗,可以走工伤要求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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