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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夫妻协议离婚了,房子给两个小孩子,两个小孩给女方抚养长大,男方给每个小孩抚养费1000元,房贷有女方一个人承担,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一个人还贷款,我就想把房产证上他的名字除了,或者双方写一份合同,男女双方有外债不可以用这个房子来还婚后的欠款

离婚 2019-06-20 15:1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了的话就去法院起诉,
  • 有贷款房子无法过户的。
  • 未还清贷款要归并银行可能不同意,以后房屋给小孩,一般不可以抵债,但是债权人目前可以起诉你们要求还债,来执行房屋的
  • 尽快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
  • 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不能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至于房子是否被用来还欠款,并非你们双方能完全控制的。一旦你们当中一方有经济纠纷被诉之法院,债权人完全可以将你们名下的房子进行查封,甚至拍卖,你们无权禁止法院对房子进行处理。虽然你们在协议上说房子给孩子,但事实上房子没有变更,仍属于你们的财产。你们之间的约定无法改变房子的归属,只是形成了一定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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