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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朋友跟老公要离婚,因为房产分割没谈拢,起诉离婚,男方两次不出席,法院会怎么判,房产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装修,会怎么分割,法院可以拍卖吗

离婚 2019-10-31 23: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这个情况可以申请律师介入维权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比照该条规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 是第一次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
  • 房产不会给判处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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