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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8年11月29号在一路口等信号灯时,两小车相撞波及到我(对方全责),左腿髌骨粉碎性骨折。当天在一医院做了钢钉和钢丝内固定手术,出院半月余,一钢丝头从内顶出(和我活动没关系,因为我右腿08年工伤事故高位截肢)。两月余遵从医生意见取出部分钢丝,这次手术给我造成髌骨变形,一直疼痛。请问,这次的医疗事故,我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吗?

其他 2019-06-24 09: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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