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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不到半年,房东要提前终止合同。2.房屋租赁合同,当时是房东拟定的,没有细看。3.有一条是“甲乙双方均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但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否则按日租金支付给对方作为损失赔偿”。我想了解一下,房东是否能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合同,而不做任何的赔偿。

其他 2019-06-25 12: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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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需要根据您的 合同约定 和实际情况,一般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诉讼。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诉讼
  • 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需要按照合同履行解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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