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2年职务侵占20万元,过诉讼时效吗

诉讼 2019-07-21 23: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是处理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时间为1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待中止的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这就说明,被害人只要在刑事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应当认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就没有超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效,而不必受单纯民事诉讼时效的限制。
  • 1、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权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诉,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如果没有在此期间提出的,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根据《民法通则》和司法解释规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持续治疗的,从治疗终结起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刑事案件已经生效超过1年,而又没有持续治疗情形的,应当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欢迎到律所见面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和浩特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