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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陌生号还认识我的朋友,说欠钱不还,还要追究我连带责任,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6-27 2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款不还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超出履行期限仍未还款的,可要求支付利息。
  • 追讨债务,可以聘请律师为其邮发《律师催款函》,具名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
  • 朋友欠钱不还,首先与朋友友好协商,让朋友还钱。朋友表示不还钱,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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