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想咨询赡养方面的问题,具体情况:父亲从没有对他子女尽义务(5个子女),子女是由奶奶抚养成人的,两个小的从上小学一直是两个姐姐供其读书的,在子女有收入之后也把奶奶养老送终。父母早已离婚,母亲在精神上有些障碍,他们一直都是由子女赡养。而父亲在由子女赡养的情况下07年又再婚了。现父亲向法庭起诉说是子女不赡养他,要求法院判每月给他500元。5个子女中有3个是无固定收入的。如果给他500元,那么赡养母亲也要给500元,这样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对其中3个子女是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请问这样合理吗?难道再婚后如有小孩也要这几个子女抚养吗?法院该会是怎样判法呢?

调解 2008-04-04 17: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可以要求支付赡养费,多少根据柳州市实际生活水平来定.
  • 果你父亲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有权要求5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具体赡养费的数额由法院根据你们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不会要求多少就判决多少。
  • 你好,如果你父亲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有权要求5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具体赡养费的数额由法院根据你们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不会要求多少就判决多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