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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工作两年,最近因集团公司某一岗位缺人,就申请了这一岗位,主任面试后同意试用,后来这一岗位原来要离职的员工不想离职了,于是一个星期后对我说我不能胜任新岗位,要调我去别的岗位,我不同意,主任说:那你就明天来办离职手续吧,我同意了。两天后我去人事那里要办离职,人事让我写辞职申请,我不愿意写,于是没办成。后来公司两次发邮件给我,说我一直旷工,如果不上班就处理我。我熬不住就写了辞职信。然后要求公司给我办理手续,并写个离职证明给我,人事说不需写离职证明,档案是公司保管,也不能给你,就这样全部手续结束,要你写的离职申请是为了给你终止社保。请问律师:这样就结束了???

其他 2019-07-04 07: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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