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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17年11月份,我自己栽香椿树,同村村民知道后,让我帮其也捎一些树苗,(就口头一说,也没写合同,)到了18年4月份,同村村民说树苗不好叫我赔偿,赔偿的理由是:他们要红香椿,而我买的是绿香椿,(其实就是红香椿,)树苗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后经种子公司权威认证,就是红香椿。因我不给赔偿,然后把我起诉至法院,一审判我赔偿他们4万多,我不服,随后中院判决我赔给他们2万多,一审说我买的是绿香椿,二审又说,我给他的香椿树,产地不是他们要的产地树苗。1,我没挣他一分钱,2,运费我自己出,耽误的功夫时间,又不要补偿,本想给同村人办好事。17年香椿树苗,咱们本地是3毛一颗,我给他们的是0.25一颗。我想咨询,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才能还我冤情

其他 2019-07-05 20: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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