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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9年2月20日入职现公司,入职当日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协议,至今(2019年7月9日)未缴纳五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每月工资3200元,通过银行账户按时转入,目前我这边有每月的考勤记录,带有领导签名的请假条,公司工资条及餐补签字,以及两次与领导谈话(关于转正与社保)的录音,我计划于本月底主动提出离职,请问我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向当地劳动局提出仲裁的话流程是怎样的,我还需要提供哪些证据,需要准备大约多少费用呢?谢谢您的回答,感激不尽!

仲裁 2019-07-10 04: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补交2-7月保险、3月-7月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工资,如有加班证据可要加班工资,最终数额需要具体计算。代理费按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收取。
  • 准备证据材料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交社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要求经济补偿金
    【追问】您好,我在职期间的社保是自己缴纳的,通过银行每月缴纳三险960元,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话也不需要公司补缴,能不能让公司直接赔偿这期间我缴纳保险的费用?谢谢
    【回答】建议跟公司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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