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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妻没登记办过场,现在离婚有快三年了,她让我出孩子抚养费,我不想出,她当初和我结婚有骗婚嫌疑,结婚有十来天就去外地打工不回来,我给的八万块钱彩礼钱被她买车了,车户不能按她身上结果她按她弟弟身上,怀孕期间有矛盾双方父母和我们坐一起调停过还是不行,每天都闹,我怀疑她精神有问题,未果之后她自己就走了,车也被她开走了,现在问我要抚养费,已经起诉,我不想给,请问打官司我能赢么?或者要过来孩子抚养权,她脾气不好我怕孩子跟着她被她虐待!而且她场面外出打工不在家,孩子几乎都是老人照顾!

离婚 2019-10-24 16: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依法起诉要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婚姻法中骗婚的处理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 “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 你好,请问孩子多大了?现在是谁在抚养孩子呢?你是说没办过结婚登记是吗?
  • 你好,可以起诉争夺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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