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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前几发生了一点轻微的交通事故,对方受了一点皮外伤,医院拍片没有什么问题,住院7天出院了,现在要我赔他九块合理吗?医疗费我已经全部付了

其他 2019-07-09 2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各方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10日内共同申请交管部门对事故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由交警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赔偿规则进行调解,一旦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具备合同的效力,各方应当履行。
  • 车祸赔偿中,不同的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8、死亡补偿费。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9、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
      10、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车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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