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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是经济案件涉嫌合同诈骗,之前因为检察院因为证据不足没有批捕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取保候审还剩两个多月到期,昨天办案单位又叫我去,告诉我我的案子经过一年调查有了些新的证据,昨天要把材料送去检察院了。我想问下是不是如果证据充分我还是会立马被逮捕,还是我现在是取保候审随叫随到按时出庭就行了。

刑事辩护 2020-06-06 11:1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现在什么情况呢,案件新的证据是什么,委托律师了吗
    【追问】我是开手机店的新证据证明我是以不真实的理由导致对方长期大量给我供货,货款共80多万,我用来还账20多万店里费用30多万买彩票类的花了10万左右,其余是个人花销用了。还没有委托律师我想问下检察院这次会不会直接逮捕我,还是等我取保候审到了
  • 都有可能,具体需要综合证据确定
  • 犯了诈骗罪,现在取保候审了,到时候开庭以后宣判,如果判缓刑的话,可以不用去监狱,如果不是判缓刑的,需要到监狱服刑;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 取保候审以后,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接受讯问。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取保候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等提请的,只要符合法定相关条件,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一般均应予以批准。
  • 你好,检察院会根据规定的程序执行,如够罪通常批捕,但经济案一般也可继续办取保等候法院宣判。如需要帮助可联系。
    【追问】今天检察院通知我去签权利义务告知书会不会直接逮捕。办案机关办理了取保候审,时间没到检察院是不是就不需要再办理一次了
    【回答】你好,有可能,建议委托律师或当面咨询。
  • 你好如果确认,是可能随时逮捕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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