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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老公分居六年了,一直找不到他,他也从没联系我,我现在想离婚,这婚离的麻烦吗?

离婚 2019-07-11 20: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可以起诉离婚
  • 那你好,正常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场,建议您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追问】这没解决我问题啊,你说的那些我都知道啊,我是问如果他不愿意离婚,那我的申诉离婚有没有用,我们都分居五六年了,一直找不到他,他也没联系过我
    【回答】您好,以下两条规定是符合您所描述情况的,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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